Project/Commssion/Archive
                               About/Contact/Store





“首饰金”与“金首饰”
——论黄金首饰的两个概念

“Jewelry Gold” and “Gold Jewelry”
——The Two Definitions of Gold Jewelry






说到中国的黄金首饰,你会想到什么?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博物馆中令人叹为观止的的黄金工艺,还是商场里扑面而来的琳琅满目的首饰商品。当它们都被笼统地称为黄金首饰的时候,呈现出的面貌与传达的感受是如此不同。 作为设计师,笔者深刻地体会到“黄金首饰”的含义已经发生了改变,而这种改变带来的是概念的混淆与标准的丧失,呈现出的是截然不同的首饰面貌与设计策略。本文旨在将模糊不清的概念明确定义为“黄金的首饰”(以下简称“金首饰”)与“作为首饰的黄金”(以下简称“首饰金”)。

“金首饰”与“首饰金”的提出基于两种不同的设计动机与策略,是对黄金首饰的一种解读方式。首饰所要传达的信息内容是设计动机,而将信息内容通过设计转化出来的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即为设计策略。黄金首饰在传达抽象概念与主观感受时有两个主要的方向,一个是传达首饰自身的信息,一个是强调黄金的价值属性。这两种设计动机采用的设计策略也截然不同。



“金首饰”概念与典型的“金首饰”

“金首饰”即“黄金的首饰”,并不是对黄金首饰材质的客观描述。从设计动机来看,它所传达的是首饰自身在精神世界里的神圣性、象征性;或在世俗生活中的区隔作用、装饰作用,黄金则是用来造型的物质载体和修饰的表现材料。

“金首饰”在传统手工艺时期最为典型。这是因为无论在原始的巫术崇拜时期,还是在封建礼教的社会环境里,黄金的产量极为稀少,加工工艺非常困难, 因此黄金饰品的制作与使用一直牢牢地掌握在等级社会的最上层。奴隶或世袭工匠们打造的与其说是金钗金凤,毋宁说是在打造权力的神圣、等级的威严、地位的崇高,这些抽象概念的现实对应物。这些抽象概念的达成,无法仅仅建立在黄金材料的物质性上,而需要调动器形、纹样、尺寸、规格等因素,将首饰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实现抽象概念到具体形象,客观修饰到主观感受上的转化。

例如元朝的统治者为了实现对汉民族图腾的垄断,将龙分为不同的等级,对爪子、姿态、鳞甲上做出了严格的区分,《元史》记载:“惟不许服龙凤文,龙谓五爪二角者”。元朝之后“五爪双角”成为了天子的御用纹章。与之为证是明万历皇帝的翼善冠, 盘踞在冠顶的正是一只姿态生动的五指游龙。而民间佩戴的黄金首饰,虽然使用黄金的多少并无定数,但在龙凤的造型细节与数量规格上均不可以越制。由此可见,黄金首饰作为物质载体与表现媒介,对“权力”“尊贵”“地位”这些抽象概念的呈现,并非建立于黄金材质本身,而器形、纹样、尺寸、规格等因素则起到更为关键的作用。


“金首饰”概念下的设计策略

“金首饰”的概念下, 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的。首饰所要传达的抽象概念首先被提出,既“权力”“等级”“地位” 这些抽象概念与“神圣”“威严”“崇高”的主观感受先行于物质化的首饰。接下来,概念与感受向具象的物质载体与客观的金属材料转化的过程,通过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与完善的“法式”[1]得以实现。扬之水曾提到“从文献入手,可以见出中国古代关于设计一事,主要内容大致有两项,即一为法式,二为样式”[2]。 区别与具有具体指导作用的造型方法与工艺技巧,“法式”是对设计方法更为宏观的理性整合,同一“法式”囊括了不同“样式”的可能性。手工艺时期“金首饰”的法式建立在礼乐教化与物质生产,社会管理与世俗生活紧密结合的基础之上。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先秦以来儒家思想建立起来的传统礼教,将形而上的伦理教条消溶在生活细节之中,将外在强制性的规范内化为日常心理。衣着、车舆、楼榭、乐舞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审美行为和艺术实践,而直接指向礼制教化的核心。最后是在“法式”的总纲下进行“样式”的填充,这一过程由工匠和手工艺人完成,在标准、通用、程序化的制度里,为个性化的创作预留了空间。 “金首饰”自上而下的设计过程以《考工记》中的论述为据:“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3]。王公贵族即为“法式”的制定者,士大夫是 “法式”的贯彻者,而百工则是在“法式”的指导下,具体造型与工艺制作的创作实践者。 这一过程使得“金首饰”在信息的传达上得到了从始自终的一致贯彻,并在具体的细节里得到了自由活泼的生动表达。



首饰金”的概念与典型的“首饰金”

“首饰金”即“作为首饰的黄金”,是做成了首饰形状的黄金,从设计动机来看,旨在传达黄金首饰的价值属性。克重、体量对应着价值与资本,夺目光泽、吉祥纹样引导对尊贵、财富的想象。值得注意的是,黄金作为货币和珍稀资源,历来遇到战乱或风尚改革时,黄金首饰首当其冲被熔铸为货币或重融再制,清代之前的黄金首饰多出自墓葬,鲜有传世之作。[4]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一直有以玉喻德的传统,而对黄金的认识与使用则多停留在物质层面。所以黄金首饰“首先是财富,艺术品的意义尚在其次,而通过销融的办法又可以使之反复改变形态以从时尚,因此人们并不存心使它传之久远。”[5]但不能因此将“首饰金”作为所有黄金首饰的本质归结。黄金的使用虽未上升到精神层面的象征性,但它或被用来造型或借其色泽装饰,设计动机都不以凸显黄金材质的价值属性为目的。所以即使时代与语境变迁导致最终被重熔再制或回归到原始金料,以最初的设计动机为判断,它们并不符合“首饰金”的特点。

“首饰金”的概念下,“首饰” 成为容器,装载作为资本象征的“黄金”。在商品化的语境里,“首饰金”是黄金首饰的典型代表。 这是因为黄金首饰作为一种商品,制作与使用都不再是某种特权,材质与造型不受制于阶级地位,图案与纹样已经百无禁忌。从商场里各式各样的龙凤金饰与金鼎金印的工艺摆件就可以看出,黄金首饰对身份、地位、阶级的区隔作用已经无法通过器形、纹样、规格等因素来实现。商品化语境下,购买黄金首饰由经济支配能力决定,黄金首饰成为这种抽象能力的物化的载体。马克思曾在“商品拜物教”的形成原因中提到“商品与商品相互交换的关系掩盖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6],权力差异的体现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如地位、阶级、身份,转化为商品交换时的经济关系,如资本、财富、价值。因此黄金首饰中“黄金”的比重被放大, 器形、纹样、尺寸、规格剥离之后,剩下赤裸裸的重量、价值、价格。

众所周知的“中国大妈”抢金事件中的黄金首饰毫无疑问是“首饰金”的例证。“给我来两斤项链”“我要五个戒指三对耳环”这样的场景在抢金风潮中比比皆是。这些首饰不可能全部用来佩戴,300吨被抢购的金饰失去了作为首饰的装饰与佩戴功能,成为了装载黄金价值的容器。


“首饰金”概念下的设计策略

在“首饰金”的概念下,强调的是对黄金本身的设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通过制定新的黄金纯度标准强化黄金自身的价值属性,另一方面是通过新的生产工艺与表面处理使得黄金首饰的视觉效果超过实际价值。

黄金纯度标准虽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与地区不断发生变化,但黄金克拉体系从4世纪诞生以来一直沿用至今。[7]这个标准中24K、18K等纯度级别可以使黄金达到不同的硬度与色彩以满足不同的加工用途与装饰效果。 而“首饰金”概念下纯度标准的制定对于黄金的加工生产并没有实际功用。 例如发明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千足金与近年来推出的万足金。纯度上如此细微的差别,对黄金的物理属性没有影响,最终在首饰的视觉与质感上也不会有任何呈现,只能通过一个标记或者一纸证书去证明。 它们是由市场创造出来的全新的黄金品种,更是一种概念,加强了黄金自身的价值属性,引导和满足大众对黄金投资与保值的心理需求 。因此千足金的概念一经推出便成为了中国黄金首饰极为重要的生产标准和消费理念,占有巨大的市场。2017年纯金首饰的市场份额为47%[8], 比宝玉石、钻石、K金、铂金饰品的总消费量还要多。

另一种对黄金的设计是通过改变黄金的颜色、光泽,开发新的加工技术,突出或夸大首饰呈现出的贵重感与价值感。例如金店里琳琅满目的黄金摆件,它们都采用电铸技术制成[9]。电铸技术可以将黄金做出远远大于实际克重的体量,呈现沉甸甸的视觉效果,产生“昂贵”“财富”的联想与暗示。而车花工艺为黄金首饰表面创造了超越黄金质感的效果,更闪,更亮,甚至可以做出钻石一般的火彩。用黄金去模仿价值更贵的材质,是“首饰金”设计的重要手段。

在商品化首饰语境下,“首饰金”的设计是完全自下而上的,即通过整合个体对于首饰样式的购买喜好从而汇总成整体的市场数据,并反过来指导,甚至直接决定首饰样式的设计。市场的需求由首饰样式的销售情况体现,更准确的说,是由不同“形状”的销售情况体现。首饰样式(type)是首饰分类的基础模型,首饰形状(shape)并不改变它所属的样式 。例如戒指与项链是首饰的不同样式,而戒面是圆还是方,雕刻花朵还是文字,都是在同一样式下不同形状的差别。生产者只需要了解市面上各种形状的销售状况,再将它们稍作变形便可设计出新的形状。因此“首饰金”的设计过程是对既有形状的不断重复与归纳。所以首饰市场上虽有千万种款式、无穷的样子,却似曾相识,如同近亲繁殖的产物。


小结

    黄金首饰的两种概念导致了不同的设计策略,而设计策略也反过来实现与强化了概念的传达 。观之当下, 黄金首饰因极度强调黄金的价值属性,导致的设计审美的缺失,呈现出与传统金饰完全割裂的状态,是“首饰金”概念下的必然结果 。当我们面对这种断层谈论传承与创造时,重复同样的设计手段已经失效, 例如用“首饰金”重复“金首饰”的造型与纹样,语境的改变令原有的信息变成了没有意义的图案。如何在新的语境里,用设计策略反过来影响和改变黄金首饰的概念是值得一直思考的问题。





[1] 法式即“法仪”《墨子·法仪》有相关论述“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2] 扬之水,《中国古代金银首饰》卷三,故宫出版社(2014年),pp.884- 885

[3] 闻人军,《考工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8年),pp.1-3

[4] 关善明 孙机,《中国古代金饰》,沐文堂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2003年),p.1,

[5]  扬之水,《奢华之色——宋元明金银器研究》,中华书局(2010年),p.2

[6](德)马克思,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p.107

[7] (美)Shannon L. Venable ,Gold: A Cultural Encyclopedia,ABC-CLIO(2011年) p.185

[8] 中国奢侈品协会,《2017年中国奢饰品市场消费统计报告》

[9] 电铸:利用电沉积方法在作为阴极的原型上进行加厚电沉积的加工手段。在黄金工艺中通过电流将金离子吸附在模具表面制成空心的黄金产品。

吴正梁《黄金铸造工艺—电铸技术》,《中国黄金经济》2000年01期,p.85



︎︎︎